关于批准《花坛、花境技术规程》及《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委沪建建(96)第0402号文的要求,由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花坛、花境技术规程》、《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标准。
该两项标准统一编号分别为DBJ08-66-97和DBJ08-67-97,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该两项标准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l、总 则
1.0.1为提高上海地区绿地花坛、花境的质量,规范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养护等技术,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规定了花坛、花境的绿化技术要求,不包括土建技术规程。
1.0. 3本规程适应本市各类绿地中的花坛、花境。特殊要求花坛、花境也可参照执行。1.0.4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和养护管理,除符合本规程外,还需遵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和条例。
2、一般规定
2.1 花坛
2.1.1 花坛指绿地中应用花卉布置精细、美观的一种形式,用来点缀庭
2.1.2花坛植物材料宜采用一、二年生花卉、部分球根花卉和其它温室育苗的草本花卉类。
2.1.3 花坛布置应选用花期、花色、株型、株高整齐一致的花卉,配置协
2.1.4 花坛应具有规则的,群体的,讲究图案(色块)效果的特点。
2.2 花境
2.2.1 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形式,用来丰富绿地色彩。花境植物应以宿根花卉为主。
2.2.2 花境的布置形式应以自然式为主。
2.2.3花境应具有季相变化的,讲究纵向图案(景观)效果的特点。
3、花坛、花境的设计
3.0.1 街道绿地中花卉种植面积,一级绿地内应大于8%;二级以上绿地内应大于5%
花坛面积应占花卉种植面积的5%。
3.0.3 按所处的绿地类型及设置位子花坛分成二个等级;花境分三个等级。
3.0.3.1公园主要出入口处,主要景点、主要建设处和一级街道绿地内宜设置一级花坛。3.0.3.2 公园内主要游览干道旁和二级以下的绿地内宜设置二级花坛。
3.0.3.3 公园主要景点(草坪、建筑)处及游览干道两旁宜设置一级花境。
3.0.3.4公园树坛、树林边缘,居住区地绿地内旁宜设置二级花境。
3.0.3.5公园树坛、树林边缘的带状区或宜设置三级花境。
3.0.4 花坛、花境的设计应配置合理、主题突出具有开创性。
3.0.5 设计文件必须包括:图纸(平面图、剖面图、施工详图)、经费预算表和有文字说明。3.0.5.1平面图:图纸比例根据地形、面积大小,可采用1:20,1:50,1:100。附花卉的种类、品种、规格和数量。
3.0.5.2 剖面图:剖示花卉植物与地形和外环境的关系。可采用l:20,1:50,1:100。
3.0.5.3 施工详图,可采用方格网或坐标表示。比例尺1:20, 1:50。
3.0.5.4 必要时可附上效果图
3.0.6 花坛、花境设计选用的花卉种类必须正确,因地制宜、适地适种。
2.0. 7花坛设计应附上二季(本季和下一季)花卉材料,种植时间。
花坛、花境的施工
4.1 施工
4.1.1 施工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4.1.2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材料、场地、人工等的准备。
4.1.3施工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提前7天作出调整方案,并有保证落实的措施。
4.2 土壤的准备
4.2.1种植表土层(30cm)必须采用疏松、肥沃、富含有机质的培养土。翻土深度内土壤中必须清除杂草根,碎砖、石块等杂物,严禁含有有害物质和大于lcm以上的石子等杂物。
4.2.2对不利花卉生长的土壤必须用富含有机物质的培养土加以更换改良。
4.2.3 土壤改良时,必须采用充分发酵的有机物质。
4.2.4土壤必须经过消毒,严禁含有病菌或对植物、人、动物有害的有毒物质。
4.2.5土壤主要理化性状必须符合规定。
4.2.6花坛土壤必须提前将土壤样品送到指定的土壤测试中心进行测试,并在种植花卉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4.3 花卉材料的准备
4.3.1 花坛栽植的花卉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3.1.1 花卉的主杆矮,具有粗壮的茎杆;基部分支强健,分孽者必须有3~4个分叉;花蕾露色。
4.3.1.2花卉根系完好,生长旺盛,无根部病虫害。
4.3.1.3 开花及时,用于绿地时能体现优先效果。
4.3.1.4花卉植株的类型标准化,如花色、株高、开花期等的一致性。
4.3.1.5植株应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3.1.6观赏期长,在绿地中有效观赏期应保持45天以上。
4.3.1.7 花卉苗木的运输过程及运到种植地后必须有有效措施保证其湿润状态。
4.3.2花境花卉应采用宿根花卉,部分球根花卉,配以一、二年生花卉和其它温室育苗草本花卉类。
4.3.3花境栽植的花卉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3.3.1 宿根花卉,根系发育良好,并有3~4个芽;绿叶期长;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3.3.2 具根茎或球根性多年生草本花卉宜采用休眠期不需挖掘地下部分养护的种类;苗木健壮,生长点多。
4.3.3.3 观叶植物必须移植或盆栽苗,叶色鲜艳,观赏期长。
4.3.3.4 一、二年生花卉应符合花坛栽植花卉质量要求。
4.4 花坛、花境花卉的种植
4.4.l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具有相关知识与技术技能。
4.4.2 应按花坛设计要求的地形、坡度进行整地,做到表土平整,保证排水良好。
4.4.3 应按设计要求放样,根据花卉种类定好株行距,并按时种植。
4.4.4 种植时应仔细除去花盆及其它容器。必要时,适当疏松根系。
4.4.5必须根据花卉种类仔细调节种植株行距,花苗种植深度以原生长在苗床、花盆或容器内的深度为准,严禁种植过深。
4.4.6种植后应充分压实,覆土平整。
4.4.7 种植后应浇足水分,第二天再浇一次透水。视天气情况,一周内加强水分管理,宜每天清晨浇水。
5、花坛花境的养护、管理
5.1 花坛的养护、管理
5.1.1 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5.1.2 做好排水措施,严禁雨季积水。
5.1.3 花卉生长旺盛期应适当追肥,施肥量根据花卉种类而定。施肥后宜立即喷洒清水,严禁肥料沾污茎、叶面。
5.1.4 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1.5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5.1.6花坛换花期间,每年必须有1次以上土壤改良和土壤消毒。一级花坛每次换花期间白地裸露不得超过14天;二级花坛每次换花期间白地裸露不得超过20天。
5.1.7花卉应生长健壮、花型正、花色艳、花期长。一级花坛全年观赏期不得少于280天;二级花坛必须做好“五一”,“十一”两大节日花坛的设计,施工计划,全年观赏期(包括观叶)不得少于250天。
5.1.8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一级花坛内应无缺株倒伏的花苗,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得大于10%);二级花坛内缺株倒苗不得超过3~5处,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得大于15%)。
5.2 花境的养护、管理
5.2.1应按计划及时做好花卉的补种、填充。
5.2.2 应根据所用花卉的习性及时更新翻种。
5.2.3 一级花境全年观赏期不得少于200天,三季有花,其中可以某一季为主花期。二级花境全年可以某一季为主花期,观赏期不得少于150天。三级花境的花卉生长与观赏期生长良好一季观赏期不得少于45天。
5.2.4 修剪,整枝及时,花后及植株休眠期一级花境内残花枯枝不得大于10%。二、三级花境内残花枯枝不得大于15%。
5.2.5每年植株休眠期必须适当耕翻表土层,并施入腐熟的有机肥,每平方米1.0~1.5kg。5.2.6一级花境冬季空秃的白地裸露不得超过20天。二级花境冬季空秃的白地裸露不得超过30天。
5.2.7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2.8 应落实日常养护,做到无杂草垃圾。
5.2.9花境防护设施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完好无损。
本规程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得”。
3、 对表示容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附加说明:
本规程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园林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孔庆慧、叶剑秋、曹桂兰
编制说明:
为适应上海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确保绿化建设中花坛、花境技术规范,保证质量。根据沪建建(96)第0402号文下达的任务,由我局负责主编《花坛、花境技术规程》业已完成。在编制过程中,我局组织相关高等院校、企业单位等根据前沿颁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我局近十年的实践,经过深入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专家审查等阶段,后完成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五章十节,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花坛、花境的设计,花坛、花境的施工,花坛、花境的养护、管理。
本规程作为绿化建设花坛、花境施工的技术规程,可作为花坛、花境设计、施工自检、互检、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寄至皋兰路2号甲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总工室。邮编:200020
上海园林管理局
条文说明:
2.1. 2一、二年生花卉:一年内完成生活史的草本观赏植物。常分成春播秋花类,如一串红和秋播春花类,如三色堇。 球根花卉:指植物地下部分具变态茎,或变态根,以其储存养分并渡过休眠期的多年生草本观赏植物。
2.2. 2 宿根花卉:(多年生草本花卉)生命能延续多年,包括终年常绿花卉和地上部分于花后枯萎,以芽或根蘖或地下部分越冬或越夏的草本观赏植
3.0.1 一级绿地:城市主要出入口处,城市主干道旁和城市主要活动中心处所设置的街道绿地。
二级绿地:区、县主干道旁和区、县主要活动中心处设置的街道绿地。
带状花境:花卉呈带状种植,沿绿地、树坛、树林的边缘布置起分界作用,或绿地间起分割作用的简单花境,又称花带。
发酵:配置花卉种植培养土的材料发酵过程中会产生高温伤害植物,或产生的菌类消耗土壤中的养分。
土壤消毒:对种植花卉的土壤进行消毒是花卉生长良好的必要条件。常用的方法有化学药剂消毒和高温蒸气消毒。
土壤理化性状要求:指土壤的pH值,有机质含量,容重,通气性,排水性等。土壤pH值可根据种植花卉的习性调节。
根茎或球根性多年生草本花卉:指栽培管理同宿根花卉的多年生草本花卉,尽管具变态根或变态茎。
5.2.1补种:花境的主要材料宿根花卉有枯叶期,期间需用些其它花卉如一、二年生花卉等来补充,增加观赏期。
5.2.2 主花期:花境虽是常年观赏的花卉布置形式,但总有个高潮,即一年中观赏期较好的时期。
5.2.4 修剪、整枝:多年生草本花卉在花后,枯叶期需要将残花和枯枝烂叶剪除,将多余的枝修去。